样本设计的设计原则
样本设计不仅是实用物的设计,也是一种图形艺术设计。它和其它图形艺术表现手段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己的艺术规律。由于样本设计对简洁、大方、完美的要求十分严谨,即要成功到几乎找不至更好的替代方案的程度,其难度比之其它任何图形艺术设计都要大得多。但仍有一些基本的设计原则。
1.设计师应该在明了设计对象的使用目的时、适用规范及有关法规等有关情况和深刻领会其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2.设计师须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针对其应用型式、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同时还要顾及应用于其它视觉传播方式(如印刷、广告、映像等)或放大、缩小时的视觉效果。
3.设计师要符合作用对象的直观接受能力、审美意识、社会心理和禁忌。
4.构思须慎重,力求深刻、巧妙、新颖、独特,表意准确,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5.构图要凝练、美观、适形(适应其应用物的形态)。
6.图形、符号既要简练、概括,又要讲究艺术性。
7.色彩要单纯、强烈、醒目。
8. 遵循样本设计的艺术规律,创造性的探求恰切的艺术表现形式和手法,锤炼出精当的艺术语言使设计的样本具有高度整体美感、获得最佳视觉效果,是样本设计的艺术追求的准则。